代書翻譯先講代書歷史起源
講代書英文翻譯,必先講代書歷史,翻譯才能夠文理通達又信又美。Scrivener(代書)起源於Lawyer(律師)供給量少的時候,每個鄉鎮地區不一定會有律師服務,但是房地產合約交易需求仍然存在,所以需要瞭解法律通識文字的代書事務所來協助。由此保障交易的安全,一方面也降低當地政府的服務上的負擔。
代書英文翻譯請參照你的使用目的,選擇對應的英文。在外國人會使用的字來說,不出以下幾種Lawyer,Escrow,Real estate agent依承辦的事項不同,英文名稱也不同(台灣跟外國風俗民情不同所致)。
- 房屋土地尋買主賣主找Real estate agent。
- 簽買賣合約、遺產繼承、房屋土地贈與、銀行貸款合約找Lawyer。
- 金流交易安全保證找Escrow。
代書英文翻譯參考
Scrivener
書寫員。Scrivener 英文直譯。正確但鮮少有人用Scrivener。
這是google translation的結果,但外國人英文口語與書寫很少人這麼用。就這樣直接用下去,可能會出問題,因為國外沒有這種職業,就算是聽得懂,還得要繼續問你到底要幹麻?浪費時間,真正實用的代書英文翻譯用法,請參考以下2.3.4。
字首scrib,script:取其字首scr有書寫的意思。用名詞來說script是劇本,腳本。
- scubription:訂閱或同意。
- transcription:抄本、副本。
- manuscript:手稿,原稿。
- inscribe:刻。
- describe:描述。
字尾er:一般常用在人員,比如說governer州長,這邊代書scrivener就是抄寫員。
Lawyer
律師。Lawyer 工作內容意譯。常用。
律師的工作在國外是包山包海,房屋買賣、貸款合約也是靠律師見證。之前很紅的馬來西亞購屋,不是經由台灣的代書,而是經由律師見證(依樣要繳買賣合約的印花稅給國家)。收費是參考合約的總價值,呈上某百分比為基準。
escrow
第三方支付。escrow 工作內容意譯。常用。
Escrow是英美法系中的一種民法的法律名詞。指的是第三人保存、待條件成就後交付受讓人的契據。
台灣通常叫做成屋履約保證,代書比較常配合的有安信建經 、第一建經、僑馥建經。一般網路購物很流行的阿里巴巴集團的支付寶,先驗貨再付款(台灣由玉山銀行代理)也是類似的概念。
Real estate agent
房屋仲介。Real estate agent 工作內容意譯。常用。
在台灣代書偶爾也會兼做房仲,考試準備內容差不多,故代書多有不動產經紀人的牌照,多角化經營。
Real estate 是房地產,agent是代理人。兩個合起來就是台灣的仲介。在美國是要考照的,每一州有相對應的執照(跟律師很像,要在某州職業就得再當州考照)。
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s
地政士。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s 中華民國標準翻譯。鮮少有人用。<內政部地政司代書英文翻譯網頁>
land土地,administration輔助,agents代理人。
這個英文翻譯在國外沒人懂,也沒人會搭理你,因為這是中式英文。國外壓根沒有這種職業。還得要繼續問你到底要幹麻?在國外參考以上Lawyer,Escrow,Real estate agent使用。若在台灣國內請使用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。
代書日文翻譯英文參考
judicial scrivener
行政書士、司法書士の英訳。用日文來參考翻譯英文或許是個不錯的方法,因為代書的開始有法律依據,最早起源日據時代稱作司法書士時候。國民政府來台後雖然無修法管理,但是代書工作仍存在,稱呼沿用至今,可作參考。
- 「司法書士」が“judicial scrivener”
代書事務所 英文翻譯
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s office
Office 就是事務所的意思。既然講英文國家的沒有代書這個職業,就用最接近的字來代替,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s。
參考資料來源
- 日文翻譯英文部份參考自weblio。